我在一家珠宝店卖钻石类产品,试用期刚满2个月被老板辞退了,说我没卖出去产品,试用期基本工资是1800+100全勤奖+100安全奖+300饭补+500社保补贴走总共2800元,还有一同事卖了两样产品总提成是1200元,因为当时她是第一个月,单位规定第一个月没提成,而且是我们帮着一起卖掉的,所以当时老板答应我们这个提成是让我们另外3人评分的,也就是说我可以拿400,请问:老板把我们辞退了,我还不可以去要这些钱
16天前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得到应有的报酬,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您可以尝试与您的前雇主进行沟通。您可以直接向他们提出这个问题,并说明您的不满和希望得到补偿的愿望。 其次,您可以考虑收集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例如,您可以保留有关您销售产品的所有记录,包括销售单据、客户反馈等。 再次,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如果您的前雇主拒绝支付应得的款项或未能解决争议,您可以考虑聘请一名法律顾问来协助您处理此事。 最后,建议您仔细阅读劳动合同或其他相关文件,确保了解您所获得的所有福利和待遇,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