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自己在学校里面兑了一个档口,从4月份开始就一直没营业,合同上写三天不营业学校有权收回档口,现在学校就那合同这条说事还让我缴纳空调费,我还需要缴纳吗?合同到7月末。还要求我6月末提前搬走。我这个应该怎么办?
12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在学校的档口未开业已经超过了合同约定的期限(3个月),且学校有权利收回该档口。因此,您需要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处理。 关于空调费的问题,由于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三天不营业学校有权收回档口”的条款,并没有涉及到具体费用的情况,所以学校要求您支付空调费可能并不合法。如果您认为学校的行为违反了合同中的约定,您可以考虑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者相关行政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至于提前搬走的要求,通常情况下,如果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学校有权要求您在指定的时间内搬离。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与学校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以便妥善解决争议。同时,考虑到合同中提到的“三天不营业学校有权收回档口”的条款,您也需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最后,建议您及时联系学校相关部门或法律顾问,详细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