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申请社保的时候公司要求我们承诺为公司服务满多少年才买,我承诺的是五年,但现在不想做了跟领导辞职,领导竞然要我把公司为我买的那一份钱退还回来,请问这样合理吗
11天前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员工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因参加社会保险而产生的费用。如果您的合同约定的离职条件是您需要在公司服务满一定年限才能购买社保,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您在此期间所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如果您已经与公司签订了明确的服务期协议,并且承诺了服务期限,那么公司确实有义务履行相应的义务,包括为您缴纳社保。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您必须将自己缴纳的部分社保金退还给公司。相反,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当员工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的规定,如未按时完成工作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时,公司才有权要求员工返还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公司坚持要求您退还这部分费用,建议您与公司进行协商解决,或者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以便日后可能的诉讼或仲裁。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