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金石集团的一名员工,就近5.1(4月28――29日和5月1日)加班一事。本来公司都说好了双休1.5端午3倍要我们回来加班,工作也做好了。到现在公司却说不给加班工资,给换休抵消加班工资。请问这合理合法吗?我们应该怎么做。谢谢!!!
2024-11-08 06:37您好!关于您在金石集团的加班事宜,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享有法定假日以及休息日加班的权利,并且应当得到相应的加班工资。如果公司未能按照法律规定提供加班工资,则可能构成违法行为。 首先,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明确您的加班时间和加班要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争取得到合理的加班待遇。如果协商未果,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工会组织投诉,寻求帮助。 同时,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您也可以考虑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加班记录、考勤表等,以便在必要时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最后,提醒您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避免因不当操作导致隐私泄露等问题。 祝您维权顺利,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