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在青岛市工地受伤,造成腰椎1压缩性骨折,住院期间医疗费是单位负责的,今年4月给我爸交了社保,我爸4月底出了事情。快出院了,对方说让我们先出院等2到3个月拿工伤鉴再赔偿,只给5千让回去,我们该怎么办
2024-10-24 03:14您父亲的情况可能涉及工伤保险和劳动法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对于您的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联系社保部门了解具体工伤认定流程及所需材料; 如果您认为伤情严重,可以考虑立即向医疗机构或司法鉴定机构申请工伤鉴定; 如果单位未能及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您可以自行提起申请,并保留相关证据证明您父亲的伤情与工作有关; 在等待工伤认定结果期间,您有权享受工伤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伙食补助费等。 在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如果您的诉求不被支持,您可以进一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如申请劳动仲裁或起诉至法院。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请依据实际情况谨慎行事。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