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16年12月5号(深圳市美欧香儿服饰有限公司)上班,到2017年12月2号离职,入职时公司没有给我签合同,并且没有购买社保,春节休假没有工资,离职前老板答应未购买的社保以工资形式结我,结果到发工资了未履行,请问我应该去维权
2025-04-04 04:38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面临以下几种情况。 未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在入职时并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则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没有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如果没有为其购买社会保险,则属于违法行为。 工资拖欠。如果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您的工资,这同样构成违约行为。 社会保险未缴纳。虽然公司承诺将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作为工资发放给您,但这种做法并不合法,因为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需要由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待遇,建议采取以下步骤进行维权。 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公司的违法行为,要求其依法承担责任。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自行处理难度较大,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如律师事务所等。 提交仲裁申请或提起诉讼。如果上述措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提交仲裁申请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记住,在任何情况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都是最重要的。希望您能够尽快找到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