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劳务介绍去一家公司上班的,这个月我辞职了,公司那都写了报告,但没有提前和劳务说,这个月发工资,劳务就以我没有提前和他们说辞职的事,扣了我一千块钱。说这是他们劳务的规定。我想问问这1000元应该扣吗
2024-10-09 03:15在劳动法中,用人单位应当提前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您是在没有得到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被解雇,那么您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赔偿。 然而,在您的情况下,公司并未按照法律规定进行通知,因此无法证明其有权利扣留工资。根据劳动法,如果员工是因工作原因而离职,且没有违反任何合同条款或协议,则雇主无权扣留工资。 因此,建议您保留相关证据,如邮件、短信等,证明您是因个人原因而非工作原因离职,并向公司提出申诉,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