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昆山这边一个房产中介上班,刚开始他们说底薪是三千,后来是两千五,老板也不太管我们新人,我现在想走了,会有工资吗
回答数:910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如果您的工资待遇与合同约定不符,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赔偿金或补偿金。同时,如果您在工作中遇到任何不公平的待遇,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希望您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尽快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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