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用人单位上班是属于零售的 以前本来是全职 可是后来公司觉得装修后生意不好 说那个店生意不好 要么调店要么变成兼职 我选择了兼职 但公司要我一个星期上36个小时这符合规定吗 店上只有两个人 店长经常因为公司要去开会或者去其他店帮忙 我只能被迫再加班 这个星期甚至上了48个小时 我想说这种情况公司算不算违规
4天前在您的情况下,您与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并且根据法律规定,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不应超过40小时。如果公司要求您每周工作36小时,则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 此外,公司安排您一周工作48小时也是不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6条的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因此,即使您选择成为兼职,也应该遵守上述规定,不得超出法定的工作时间范围。 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已经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立即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您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