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年前因为家中有事和我所在公司借了两万五千元,但是我今年因为个人原因准备辞职,公司想要我离职前还清所欠款,而且还弄了一份离职交接表,请问公司这么做合法吗?
7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决定辞职并要求公司归还借款,您有权获得补偿金或赔偿金,但公司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并提供合理的理由。如果公司不提供合理理由,或者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那么公司的行为可能被认为是非法的。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行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与公司协商解决这个问题,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专业的仲裁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案件作出公正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