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10级伤残,修了8个多月,医药费1万,单位垫付,
2025-05-04 07:23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四级伤残为60%,五级伤残为50%,六级伤残为40%;七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八级伤残为70%,九级伤残为60%,十级伤残为5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以上就是你的情况,建议你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具体事宜,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是否继续治疗或申请工伤认定及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