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劳务公司签合同,劳务公司又和另一个单位签合同,所以我是在那个单位工作。因为是技术性的工作,所以签合同的时候说有任务的时候是按任务工天发工资,在没有任务的时候培训,按照培训工天发工资,我们的基本工天是30工天,我们担心没有任务的时候工天会不够,所以还特意问了如果没有任务工天怎么算,她们说会保证基本工天。现在十一刚过,她们告诉我们,因为我们十一放假了,所以要扣7个工天,加上中秋节的3个工天,一共扣了1200元,说我们只上了18天班。可合同上写了我们有双休和法定节假日。而且我们之前上23天班的时候也是30工天。她们是在变相的扣我们的钱。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8天前首先,您应该与您的雇主进行直接沟通,了解他们为什么决定扣除额外的工时,并确保他们遵守了适用的劳动法规定。 其次,您可以考虑收集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例如工资单、考勤记录等。这些文件可以帮助证明您确实工作了所计算的工时数,并且在没有完成指定任务的情况下,应获得相应的报酬。 此外,您还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或法律援助组织寻求帮助,以获取进一步的指导和支持。 最后,如果协商未果,您可能需要采取更正式的行动,比如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在此之前,请务必仔细评估您的具体情况和可能的风险,以便做出明智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