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咨询你下,我经朋友介绍到水泥砖厂上班,老板没签合同,没买保险,只有口头一说。当我干了8一9天,出了工伤事故,两脚趾骨折两脚趾筋脉刮伤,住院29天老板出钱医治。到现在才取出钢针。老板意思给个万把元钱了事,说没给他干几天就出事了。而且在住院其间医疗不到位停药两次,让医生手术随便做一下就行,线没拆催出院多次。我觉得老板太黑心,想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2025-12-04 10:12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以下情况。 劳动关系。由于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会保险,您可能处于劳动关系的边缘地带。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生工作伤害或疾病,您有权要求雇主支付赔偿。 医疗费用。虽然老板已经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但您仍然需要承担剩余的部分。如果您认为这部分费用过高或者不合理,您可以考虑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职业病鉴定。如果您的职业病诊断为由该水泥砖厂造成的,那么您有权要求企业承担相应的责任。此外,您还可以寻求职业病防治机构进行职业病鉴定,以确定是否属于职业病,并获得相关的赔偿。 其他权益。除了上述提到的权利外,您还有权要求雇主提供合理的休息时间和健康保障,如定期体检等。 综上所述,建议您及时收集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与雇主之间的通话记录、电子邮件、短信等,以及任何与工作有关的文件或记录。同时,可以联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工会组织,获取帮助和指导。在必要的情况下,也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