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从2014年欠养老保险,我现在要退休,单位没钱给我部费,需要我自己垫付,但是从单位退休得垫付6万元,从个体退休就垫付3万元,但是得和单位从2014年解除合同,走个体补费,单位啥补偿没有,我想问一下:我单位原来是国有企业改制股份制,我也有股份,只是现在经营不好停产了,我在单位工作一辈子了,还解除合同转个体(还得写自愿),现在单位给我写了个承诺书,承诺在补费这天以前单位破产处理之类事情,我和其他同志享受一样待遇,单位盖章,老总没签字,生效么,谢了
2025-09-05 03:34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如果您是国有企业改制后的企业员工,并且由于经营不善而被要求终止劳动合同,那么您可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申请经济补偿金。如果您的单位无法按时支付养老保险费用,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反映情况,并寻求法律援助。 关于您的个体经营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企业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的法人组织。因此,您可以考虑将企业的部分资产作为个人财产进行转让,以实现个体经营的目的。 至于单位给您写的承诺书,如果该承诺书是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签订的,那么其效力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然而,是否有效取决于承诺的具体内容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建议您仔细阅读承诺书的内容,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了解其法律效力。 最后,请注意,在任何情况下,都应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帮助。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