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10月25日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10月29日离开公司未请假回家,在家期间没有耽误任何工作,有微信和邮件记录为证,公司于11月2日将我按照旷工严重违纪辞退,请问是否违法?
2026-01-01 04:38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10月25日向公司提交了辞职报告,并且在10月29日正式离开了公司。在这一过程中,您始终与公司保持沟通,包括通过微信和电子邮件等渠道进行联系。 关于您离职后的行为,您表示在家期间并未耽误任何工作,而且有相应的证据支持(如微信和邮件记录)。此外,您也提到公司是在11月2日才决定依据“旷工严重违纪”的理由对您进行辞退。 在这种情况下,通常情况下公司的做法是合理的。但是,如果您对公司的处理方式有异议,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或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感谢您的提问,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如果有其他相关的问题,欢迎您随时咨询。 祝好,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