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福州金山一家餐馆工作,老板店关了,拖欠一个月工资没拿,到老板家他不在家,打电话也不接,去了劳动局,劳动局也没法受理,我们也没有签劳动合同,请问我们该怎样讨回工资
2024-07-28 04:47首先,您应该收集证明您与这家餐馆之间存在雇佣关系的证据。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与餐馆的员工交流记录,如短信、电话录音或聊天记录; -餐馆提供的服务发票或其他付款凭证; -工作时长和加班时间的证明(例如考勤表)。 其次,您可以尝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主张劳动报酬等权利。在起诉前,建议您先通过劳动监察部门解决纠纷。 最后,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比如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注意,在进行这些行动之前,务必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