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工作10个小时,早上8点到晚上7点,中午2个小时休息时间,一个月只能休息4天,没有保底工资,没有节假日,加班没有加班费,每月定下的任务完不成还要扣,挣点辛苦钱薪酬是4700元发到我卡里1200元扣了3500元,请问这种符合我们国家规定的劳动法吗
2024-10-17 05:23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工作条件可能不符合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中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另外,根据该法规定,劳动者应当享受带薪年假和法定节假日的待遇。如果您在工作中遇到这种情况,建议及时与公司沟通,要求改正不合理的劳动条件,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情况严重,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