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地上做工时摔伤至胸十二椎体压缩性骨折,中医院法医鉴定为九级伤残,住院三个月,老板只给了医药费,其他费用没给,我今年42周岁,在长沙雨花区
2024-07-06 07:18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在工地上工作时受伤,并且已经进行了法医鉴定,鉴定结果为九级伤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您有权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伤残津贴、误工费等。 首先,您应当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不配合,您可以自行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您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以下费用: 1. 医疗费用:除了已经支付的医药费外,其他因工伤产生的医疗费用也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2. 伤残津贴:根据九级伤残的等级,您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伤残津贴。 3. 误工费:在治疗期间,您无法工作,用人单位应支付相应的误工费。 4. 护理费:如果您在治疗期间需要护理,用人单位也应支付相应的护理费。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上述费用,您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进行法律行动前,建议您收集好所有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伤认定书、医疗记录、费用收据等,以便在法律程序中使用。 另外,您所在的地区(长沙雨花区)的具体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专业律师,了解具体的待遇标准和申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