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做室内装修的,被上海一个装修公司临时顾用的,在杭州一个工地上叫我全全现场负责,不巧有个木工因操作方法不妥把左大母指锯断了,当时因公司在上海的原因,所以我个人先垫付医疗费用帮受伤工人治疗,现木工手指好了找公司解决问题,昨晚他们双方鉴了协议把事情了了,而我个人垫付的医疗费现在没人承担给我,请问律师我这垫付的医疗费用以及其它费用共29100元究竟找谁才能要到谢谢
2024-07-09 18:48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作为被临时雇佣的现场负责人,首先垫付了受伤工人的医疗费用。在这种情况下,您垫付的医疗费用应当由责任方承担。如果受伤是由于工人自身的操作不当造成的,那么责任可能归属于工人本人或其雇主;如果是因为公司提供的工作环境或工具不当导致的,责任可能归属于公司。 由于您已经垫付了费用,您有权向责任方追偿。如果公司和受伤工人已经达成了协议,您可以尝试与公司沟通,说明您垫付的情况,并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费用。如果公司拒绝支付,您可以准备相关的证据,如医疗费发票、协议书等,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如果公司与受伤工人的协议中涉及到了医疗费用的承担问题,您可以要求查看协议内容,了解是否有关于您垫付费用的条款。如果协议中明确了公司应承担的费用,您可以据此向公司追偿。 总之,您应首先与公司沟通,如果沟通无效,再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希望您能顺利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