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农垦系统的一名待安置职工。今年9月1号,公司以公司要转型改制为由,将我们这些还在正常生产作业、正常领取工资的有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转岗保洁或保安。我们公司这种安置方案存异议,公司就將我们待岗在家,现又要单方面与我们解除劳动合同(我们都与公司签有长期合同的)。况且公司至今还欠我们的待薪休假、住房公积金等一系列历史遗留问题还没解决。请问我们这些弱势群该怎样维权,如果解除劳动合我们的补偿又能有多少补偿标是多少。
2025-03-07 13:10一、关于公司提出的“转型改制”的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3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对劳动者进行培训和提高其技能水平,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条件。在没有达到上述目的之前,公司无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二、关于公司的安置方案,如果公司确实存在困难无法维持正常运营或者业务调整等合理理由,那么可以考虑采取裁员、减薪等方式,但必须提前通知员工并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否则,公司将面临违法解雇的风险。 三、关于公司拖欠工资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如若存在这种情况,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补发所欠工资。 四、关于公司的其他权益请求,建议您尽快与公司沟通协商,争取得到妥善处理。如果情况复杂或者争议较大,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