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人力资源上班15天,没有给我签劳务合同,我辞职后一直都没有给我一个准确的答案怎么给我结工资,我刚进去的时候,招我进去的人说有3000块的底薪,招到一个人提成100元,三天之内是没有工资的,上班超过三天就有工资,我4月11号上班4月25号辞职的,26号就没上班了,也和他们谈过,一直忽悠我,我没有签合同,可以告他们吗?
2025-07-21 00:32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进入该公司工作时确实提到会有3000块的底薪,并且对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表示不满。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 协商解决。与公司管理层进行直接沟通,表达您的离职原因以及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不满。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可能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 书面通知。向公司发送一封正式的信件或电子邮件,说明您的离职意向,并详细解释为什么不希望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您所提及的),并要求收到一份关于您离职后的薪资结算方案的明确答复。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上述方法无法解决问题,或者您不满意公司的解决方案,您可以通过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劳动仲裁机构寻求帮助。在申请过程中,您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包括但不限于招聘广告、工资单、员工手册等文件。 诉讼。如果经过多次尝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还可以选择提起劳动仲裁或民事诉讼。这将涉及更详细的法律程序,需要专业的法律援助和支持。 请注意,不同的地区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可能会有所不同,请确保了解您所在地的具体法律规定。同时,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建议先咨询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具体的指导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