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仁律所 历时11年 ★ 拥有上海、成都、重庆、杭州、西安、南京等分所 ★ 由法学教授、资深律师组成的300余人律师团队 ★ 坚持“扶贫济困、伸张正义”为宗旨 首次咨询免费,在线法律顾问正在接入... 请问您是咨询什么法律问题? 泰仁在线法律咨询专员正在和您进行对话..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快3个月了,面试的时候说是实习期为1到3个月,工资很低,想加薪。但是公司不加,而且我没有签实习合同,公司哪里还有600元的工资没有给我,公司没有说明600元是押金还是怎样的。我想问一下我如果离职的话600元公司必须要给我嘛
2025-03-02 22:46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一般情况下不会受到劳动法的直接保护。因此,你的情况可能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关系,而非正式员工。 关于你的薪资问题,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你认为自己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至于公司的其他要求,例如押金的问题,通常情况下,除非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否则押金不应被视为劳动报酬的一部分,而是公司为了保证其权益而收取的费用。因此,如果公司要求退还押金,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押金的实际用途。 最后,如果你想离职,你可以先与公司沟通,了解具体的离职流程和条件。如果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公司应该按法律规定支付你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相关待遇。如果有任何争议,建议你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