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说我在大同银行上了3-4年了,单位也没给签合同也不给交保险,去年我在宜信,汇中贷了点款,前面正常还的,4个月前资金紧张逾期没还,完了贷款公司给单位打电话违法催收,弄的我现在工作也丢了,贷款公司给单位打完电话说了我一大堆坏话,完了单位支行行长经理说贷款公司给打电话,说要调查我这事,我完了说我不上班了先处理贷款这事,完了他们就说那你写个辞职,完了我一气之下写了,您说我这能不能寻求法律帮助
2025-06-07 15:01首先,您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因此,您可以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至于您的债务问题,建议您尽快与贷款公司协商还款事宜,以避免因长期不还款而影响信用记录和未来的生活。如果无法自行解决债务问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例如申请破产或提起民事诉讼等。 同时,如果您认为单位的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