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公务员,10月份提出了辞职,单位党委会讨论后同意我辞职,但要求我退回2014年的培训费(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当时没有签订协议,而且培训费用不是单位支付的),该怎么办?
2025-04-13 15:0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提出辞职并得到批准的情况下,您可以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单位提出离职申请,并在离开工作岗位前完成相关交接工作。 至于您提到的培训费用问题,建议您与单位进行协商,了解具体的培训安排、费用来源以及双方的责任分配。如果培训是基于个人职业发展需要而进行的,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单位内部政策,则可能不需要退还培训费用。然而,具体是否需要退还还需依据您的实际情况和单位的具体规定来确定。如果您认为存在不当之处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