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在线咨询我们有四个人在五彩湾北一北二电厂干活,去年干的,一直说快了,到现在也没有发,我想去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去要,可以吗。
回答数:887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如果您的工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工资发放的时间,您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反映情况,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调查处理。同时,建议您保留好与公司之间的相关证据,如工资单、考勤记录等,以便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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