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被单位借由我工作不认真,不续签合同。后知道我怀孕后,便说跟我另签社工合同,五险一金从我工资上扣,福利待遇是原来合同的一半,让我签社工合同 。请问单位这样做,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这样合法吗?
15天前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到了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以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 首先,关于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在法定期限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等程序才能进行此类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方面要求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且未经过双方协商并履行相关手续,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 其次,关于社保缴纳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最后,对于福利待遇的一半,这可能是由于单位对您的劳动贡献进行了评估,但这种做法是否合理也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的情况。一般来说,在劳动关系中,雇主有义务提供公平合理的劳动条件和服务,以确保员工能够正常工作和生活。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平对待,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选择向劳动监察机构举报,寻求帮助。 综上所述,建议您先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相关文件,然后联系劳动监察机构或直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建议您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此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