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徐州的十月二号临沂的一钢结构陈老板找我给他去莒县小店镇一砖厂去钢结构安装,没有签劳动合同!再十月二十八号我再施工中梯子滑落造成大腿骨折,现在再莒南县大店镇卫生院治疗,现在是没有对此事负责,临沂的陈老板是清包的,也没有资质!我这样的问题要怎么能维权呢!谢谢
2024-07-01 18:26在您的情况下,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您与陈老板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您在工作期间受伤,有权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首先,您需要收集证据,证明您与陈老板之间的劳动关系以及受伤的事实。证据可能包括工资支付记录、工作安排、同事证言等。 其次,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此事,并申请工伤认定。如果陈老板或其公司没有为您购买工伤保险,根据法律规定,他应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责任。 同时,由于陈老板没有资质且是清包工,这可能涉及到非法用工问题。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要求对陈老板的非法用工行为进行查处。 如果陈老板拒绝承担责任,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用、误工费等损失。 请注意,维权过程可能涉及复杂的法律程序,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具体的法律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