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一名普通的酒店服务员。我是2018年1月4号入职,然后在快过年与店里老板商议在店里坚持过完年有额外加班红包,而现在我领工资结果是没有,老板给我看了这张纸,说我这元旦后没有,我问其他元旦后员工,都听到有这加班费,但现在就我离职,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2025-06-12 18:08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向我们寻求帮助。关于您的情况,我们需要详细了解一下具体的情况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因此,在您认为自己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您可以要求按加班标准获得相应的加班费。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被侵害,可以依据该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联系我们。再次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