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月份在单位里挂广告牌时从椅子上摔下来导致尾椎骨骨折,公司没有给我报工伤,到8月份自己去报的个人工伤,现在工伤全都弄好了,钱也从社保局拨给会司了,但是现在公司不人事主管说要想拿这个钱必须要我签个承诺书,公司总部才把这个钱发给我,现在弄的我都没兴趣在这公司上班了,想离职,觉得公司太不近人情,连公司员工工伤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都拖欠,让我心寒,所以我想离职,我想问会不会离职后连医药费和一次性伤残䃼助金都拿不回来
2025-04-17 00:46首先,您有权要求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的工伤已经全部处理完毕,并且工伤保险基金已支付了所有的费用,那么您可以要求公司按照规定向您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关于公司要求您签署承诺书并等待总部批准再发放工资的问题,这可能涉及到公司的内部管理流程和政策。建议您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沟通,了解具体的情况以及是否有其他的解决方式。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劳动仲裁机构寻求帮助。 最后,无论最终是否能够拿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都需要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果公司未能及时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