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任职9个月。公司出差周六日,没有工资加班费。一天给100补偿。包括坐车吃饭。也不给调休和休息。然后我不同意,公司告诉我可以选择不出差!然后吵起来了。现在公司要求我离职,让我离职,说我态度不好,就开除,有合同,合同没有到期,请问如果公司开除,有赔偿吗?
2025-10-20 08:39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可能存在争议。关于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如果员工因公司行为而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然而,具体到您的情况,因为涉及的条款比较复杂,建议您寻求专业的劳动法专家进行详细咨询和分析。 此外,如果您对公司的处理方式不满,可以考虑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与公司进行协商。尝试与公司沟通,了解对方的立场,并提出自己的诉求。 寻求第三方调解。您可以委托律师或聘请第三方机构帮助调解,以获得更公正的结果。 提起诉讼。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也可以选择提起劳动仲裁或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在任何情况下,保护好自身权益是最重要的。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