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专业不对口,要求重新安排,到人力资源部安排工作因待遇相差三分之一,拒绝工作安排,现待岗,请问本人提出解除无限期合同,是否有补偿,补偿是按什么标准。
2024-10-12 16:40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您在试用期内与公司协商一致后决定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申请经济补偿金。具体的补偿金额需要依据您的实际工资水平和所在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来确定。如果公司在试用期间给您提供了相应的培训或者福利,则您可能还需要考虑是否需要支付这部分费用给公司。建议您详细阅读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寻求帮助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