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上班第一天办入职签字好多规定没给我看,后来辞职给我看了一堆规定不给工钱,合法嘛
2026-01-11 17:35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因此,您在入职时应该被要求阅读并了解相关条款。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履行这一义务,或者提供的材料不够详细,导致劳动者不了解工作中的风险和保护措施,那么该合同可能存在瑕疵,劳动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权益。 关于工资支付的问题,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您的工资。同时,也可以尝试与公司协商解决,通过沟通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