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写的转正8千,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6400。我在第三个月因为包装简历被公司查 出来,我们是每月15号发上个月工资。这个月却给我按转正5千,实习4000算。这样合理么?
2026-01-11 17:29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工资待遇存在争议。在试用期内,公司的规定通常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即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因此,在试用期内,您的月工资应该为6400元(3200元/月)。 然而,当您在试用期内表现良好并达到转正条件时,公司应根据您实际的工作能力和表现来决定是否转正,并且应当将转正后的薪资调整到符合市场水平的标准。在这种情况下,您的月工资应该是7000元(4900元/月),而不是6400元。 此外,公司每月15日发放上个月工资的规定也存在问题。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于次月15日前支付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因此,公司在您工作满一个月后就应该开始计算工资,而不仅仅是每月15日。 综上所述,建议您与公司沟通解决此问题,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如果情况没有得到解决,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