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入职 公司口头跟我约定实习期2个月为2500元/月 转正后4900元/月 第一个月我要求签订劳动合同 可公司不予理睬 后来工作到第三个月公司主动提出签订合同 但前提要求是降低工资为3500元/月 我不同意 公司说要股东开会进行协商 两个月后协商为3800元/月 然后签订劳动合同 我不同意并离职 是否可以申请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我走了一次劳动仲裁 仲裁员说公司后期提出降工资签合同 是我自己没同意 所以是我的责任 不予支持 请问我该怎么办
2025-08-31 16:41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您没有收到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您可以主张按照您的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加班费和补偿金。 其次,关于是否可以申请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问题,如果双方有明确的口头约定,并且该口头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则无需再主张双倍工资。但是,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或者存在其他不当之处,您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于证明自己的工作时间和工资情况。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委托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