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药厂上班七年了,因为培训考试不及格前两天被通知带岗3个月,而3个月后单位也没给出正面回答,说是另行处理!劳动合同是去年签的,我不知道该怎么办。请问,单位的待岗和法么?我们不接受行么?如果接受了三个月单位给我们以没有岗位或是不能胜任为由我们该怎么办呢?
2024-10-21 22:49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面临的是关于待岗的争议。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 首先,建议您尽快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人力资源总监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情况和政策。 其次,如果您对公司的决定不满意,可以要求公司提供书面的通知书,说明理由并告知您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寻求帮助。 最后,如果您的权益受到侵害,您还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在等待处理的过程中,您仍然需要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