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在峰峰集团小屯矿于2000年12月份参加工作,属农合制工人,签合同期是3年,到期后又续签了五年,共八年到期后又续签了两年合同,累计共十年合同制工人,但是在2009年6月份的时候,矿上让我解除合同制又改签到天成公司了,改成一年一签合同,我又在天成公司干了三年多。我想咨询一下:我的九年半的合同制到期后有什么回乡补助金没有?具体是怎么算的?我应该能领多少,还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都怎么处理的。麻烦各位律师能够帮忙解答,谢谢了!
2025-02-20 12:10您的问题涉及劳动法和退休金等方面的内容,建议您联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详细咨询和了解。这些机构通常会为您提供关于您的具体情况的具体指导。 此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当享受相应的退休金待遇。具体的计算方法可能因地区而异,您可以向当地社保机构咨询相关政策。 对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也是由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负责管理,并根据您的缴费情况为您发放相应金额的补贴。如果您对这些政策有疑问,也可以咨询相关的社会保障机构。 最后,为了更好地解决您的问题,请确保提供准确的信息,并且尽可能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工作人员能够更准确地为您提供帮助。希望您能得到满意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