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过年期间在上班,3月10号离职,3月12号公司发过年红包,说我离职了没有,请问合理吗?
2025-06-12 22:41尊敬的用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一般为一个月)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您离职后,公司应当支付剩余工作日的工资,并且应该退还您已经领取的年终奖或其他福利。 至于春节红包的问题,通常情况下,这是员工与雇主之间的一种额外补偿,旨在鼓励员工在春节期间继续努力工作或提供服务。如果公司在春节前发放年终奖或其他形式的奖励,这可能被视为一种补偿行为,而非强制性的解雇条件。 然而,如果您认为公司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或者您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建议您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投诉或申请调解,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问题,寻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