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之前在的公司一直2月27到8月一直未签劳动合同,老板因未认证进项,罚我5000元,填了罚款单,有我的签名,手印,具体内容我忘记了,大概是因税款导致公司损失罚款5000元。从4月开始每月工资3400,但实际发放3200.扣风险抵押金200,未交社保。告他的话我有什么优势吗?我应该怎么做?去劳动局告他吗,需要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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