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事的人在工地上弄到了脚,送他去医院交了医药费\',然后他在医院把另一只脚弄断了,他也叫我出钱医治,我有这个责任吗?
2024-07-05 04:06根据您提供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受伤者在工地受伤时的责任归属。如果受伤者是在执行工作职责时受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作为雇主,您应当承担相应的工伤责任,包括支付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待遇等。 然而,受伤者在医院将另一只脚弄断的情况,如果这一行为与工作无关,且是其个人行为导致的,那么这通常不属于工伤范畴。在这种情况下,您作为雇主,通常不承担因个人行为导致的医疗责任。受伤者可能需要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除非有其他特殊情况或法律规定。 建议您与受伤者进行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判断责任归属。如果有必要,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以便更准确地确定责任和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