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不好意思,打搅您了,想请您给我指点一下!事情是这样:我至今在本厂干了二十年,厂里给以买了十一年的社保。两年前厂里我干的工种(下料)活少,厂里就叫我在外面找零活干,厂里只要有事给干好就行了,时间由我自己安排,享受厂里的一切福利待遇。今天,厂领导告诉我:由于活少,我干的工种(下料)下月就不做了,拿到外面加工。让我二选一,要么辞工,要么回厂干杂工。和领导协商了一下,杂工工资太低没说好。依您看我这种情况能要求厂里给一定的补偿吗?谢谢!
23天前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的来信,我们非常理解您的情况并愿意提供帮助。 首先,请注意,根据中国劳动法,劳动者有权享有基本的社会保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如果您在过去的十年中为该企业提供了服务,并且按照法律规定完成了相应的缴费义务,那么您应该获得相应的社会保障权益。 关于工作安排的问题,如果您的工作量减少到无法满足基本生活需求,或者存在其他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您可以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并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 至于补偿金额的具体数额,这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如您在企业的服务年限、您的实际贡献以及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等因素。建议您与企业进行沟通,尽可能地争取合理的补偿方案。 最后,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记录,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据使用。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或咨询,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合法保护。 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