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6月以临时工的身份进入单位,但人事劳动局是2002年9月才开的报到证明,社保2001年9月交的。那请问参加工作时间如何确定?
29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如果在试用期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双方并未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由于你提供的信息中没有明确说明是否已经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因此无法判断你的实际工作年限。如果你认为自己是在2001年6月至2002年8月期间工作的,那么你可以按照该时间段来计算工作年限,因为这是你被确认为正式员工的时间段。 但是请注意,这只是一个大致的估计,并不一定完全准确。具体的工作年限还需要结合其他证据进行核实。如果你有具体的证据可以提供,如工资单、考勤记录等,可以帮助更准确地确定你的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