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调基本工资期间企业一部门不给普工调薪合法吗?
29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三)延长工作时间的;”因此,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而我国规定了周休息日为周六和周日两天,所以如果企业在调基本工资期间不给普通工人调薪,这显然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存在违法之处。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除有证据证明加班事实外,还应当提供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表等。如果企业未提供上述有效证明材料,那么即使加班也难以举证证明加班的事实,也就无法获得加班费的补偿。 综上所述,企业在调基本工资期间不给普通工人调薪是违反法律法规的,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您对企业的这种做法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人士进行咨询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