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今年2月28号去这个厂上班的有签过劳动合同的 但是现在不想做了4月13号写了辞职报告 但是估计领导不会给我同意签字 我跟他说我到5月13号不来上班了 我可以拿到工资吗
2025-07-04 20:33您好!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应当提前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您的情况下,您已经向单位提交了辞职报告,并且明确表示将于5月13日不再来上班。因此,您可以按照规定要求单位支付剩余工资和补偿金。如果单位不按期支付或者拒绝支付,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