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河北平泉村民,水泥厂修路占用我琢木林地三亩,请问我能得到怎样补偿
2025-06-17 10:06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您家的琢木林地被水泥厂修路占用,这属于违法占地行为。 关于赔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了对耕地和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具体为。 耕地补偿费为每平方米十至二十元; 建设用地补偿费为每平方米八十至一百五十元。 用于恢复耕地的植被等费用按每平方米四至六元计算。 请您尽快与当地政府或相关管理部门联系,了解具体的补偿方案,并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法律咨询和指导,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