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受伤,医药费总计花了1万多,医药费是老板垫付,已经向当地的劳动局申请了工伤。
回答数:762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如果您的伤势符合工伤认定标准,您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在此过程中,您可以要求雇主支付您因工伤产生的医疗费用和误工损失等。如果您对赔偿金额有异议,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进行协商或诉讼处理。同时,建议您保存好相关的医疗证明、发票等相关证据,以便后续维权时提供支持。祝您早日康复,并获得应有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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