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资新签定劳动合同,如果不签,公司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025-10-22 19:43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公司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则应当向该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在员工入职后没有及时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从员工入职之日起开始计算,直至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这段时间视为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在此期间,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员工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工资差额、加班费等,并且按照法律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金额可以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公司尽快与员工协商并签订劳动合同,以避免未来的争议和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