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 问一下,我在江苏丹阳市一家私企打工,员工300多人,我在厂里做基层员工,在厂里二年半了没买社保,现在刚买社保一个月。厂里也没补贴,劳动合同只有一份在人事部。也没有工资条,银行流水工资纪录有的,现在我想离职,之前的社保可以要到吗,要怎样维权。有多大把握?
14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您在单位工作期间未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您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 关于是否能获得之前未购买的社会保险的补偿,这主要取决于您和单位之间的合同约定以及当地的具体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您的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公司应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险”,那么您有权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补缴。但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来确定。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及时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直接提起诉讼,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可以尝试收集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工卡等,以便于后续的维权过程。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可能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此问题,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