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厂里一名普通员工以工作三年,因一些原因和经理争论了一下,结果上报人事给、我放假,理由是没有合适岗位给我放假要我在家等通知,这样有没有违章劳动法?
7天前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工作期间与经理发生了争执,并且被人力资源部门告知需要在家等待通知。这种情况下,企业确实存在一定的违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39条的规定,如果劳动者因为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无法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企业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并给予其相应的经济补偿。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因此,企业应该为您的工作年限提供相应的假期。 综上所述,如果您认为自己符合法定条件,有权要求企业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赔偿金并继续履行合同;同时,也建议您及时与企业沟通,了解具体的放假原因及后续处理方式,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