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所在的分公司这个月底要转让给别的公司!连带着工龄,工作岗位不变,和工资!但我们的合同是到明年的2月份才到期!像这种情况我们能有赔偿金吗!如果有赔偿金要通过什么部门帮我们要!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到劳动局去跟本没人理我们!
2025-02-24 02:1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您的工作年限达到一定期限,您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您需要了解具体的赔偿金额以及如何申请赔偿,请咨询专业的律师或劳动仲裁机构。他们将为您提供更准确的指导和帮助。 此外,建议您尽快与原单位沟通,了解是否存在其他解决方案,如延长合同期限等。同时,保留好所有相关文件和证据,以便在必要时进行申诉或提起诉讼。 祝您早日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