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浙江余姚一家石膏线条厂上班,老公刚上班不久就砸到脚啦,属于工伤,现在有两个半月啦,工伤保险赔付厂里还没有给,厂里也给买了工伤保险,我想问下怎么个赔偿金额。
2024-11-29 07:06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其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已经按照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且符合工伤认定标准,那么您有权要求工伤保险待遇。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依据您和工厂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当地的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获取最新的赔偿信息。同时,如果存在争议,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